在很久很久以前,程式設計還是一個屬於專業的領域,但是,不知道從甚麼時候開始,程式設計就好像成了全民運動,或許是網路等等的科技興起再加上一些名人在大力的鼓吹下,程式設計慢慢就成了一門顯學,市面上的書曾經很多,現在應該也不少,最特別的是,小朋友也紛紛學起了程式,大家好像都成了機器人專家。是不錯啦,至少家長放心小孩開心。但是........為什麼我們的社會中還會出現『為什麼資工系畢業還部會寫程式』的聲音呢?我的看法是,學的不開心,不知道學了做甚麼,到底學了什麼?還有,學會了寫程式就一定要會寫程式、寫軟體、當工程師嗎?是啊,大部分都是啦,學以致用嘛。
當每次我看到那些以為會寫程式的或是應該要用程式的人來問我,為什麼一定要會寫程式?
其實,寫程式只是學習解決問題的一種方式,只是這種方式比較特殊,要用電腦(應該稱為計算機,因為這根本不是腦),特殊到要自己寫程式而已。請問,全世界有誰會無聊到學微軟寫一套WORD來自己用呢?不會吧,用買來用比較快,對吧!所以,學會用也很厲害的。
程式設計的思維就是要練習解決問題,程式語言是工具的一種、一種、一種,不是全部,只是學會了感覺很厲害。
那....問題要怎麼處理呢?下次再說吧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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